学科实践 | “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以案释法 ——莞外初中道法科组校本选修课《法理小侦探》综合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24-04-16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法治公开课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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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东莞外国语学校初中道德与法治科组老师组织选修课《法理小侦探》学生前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团伙持枪抢劫案件的庭审全过程。用真实的案例为在场的学生上了一场鲜活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同行师生们零距离感受了真实的法庭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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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学生们全神贯注地聆听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官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学生们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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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该名被告人到底是抢劫罪还是持枪抢劫罪是主犯还是从犯?”的焦点各执一词,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理由。据观摩同学回忆,公诉人认为应该判为主犯,而辩护人认为应该判为从犯。公诉人的理由是:被告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虽然没有持枪,但是担任了“押人”的工作,是整个抢劫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有人望风,有人开船,有人开枪,有人押人,有人劫货,有人销赃,赃款也是均分,整个过程连贯系统,且在案发前已经知晓本团伙携带了枪支。辩护人的理由是:被告人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实施的“押人”过程是非暴力的,不知有枪支作案工具,主观恶性小,对作案起到的是次要的辅助性作用,且被告人是被邀入伙,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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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这种“以案说法”的活动不仅让他们现场学到了法律知识,对违法犯罪有了清醒认识,也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了解,真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

真实的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真实的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回到选修课上,同学们梳理了一下庭审的流程,特别讨论了公诉人和辩护人双方的观点和证词,以及大胆预测了判决的结果。经过激烈的讨论,同学们依然持两种不同观点。一些同学认为应该判为主犯且是持枪抢劫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些同学认为应该判为从犯且非持枪抢劫罪,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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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舒雅同学说:能参加这次活动非常意外和惊喜,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神圣。今后一定多学法律,做个知法守法的人。

张雨霏和修梓航同学都认为:通过此次旁听活动感受到了审判过程的庄严和法律的威严,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见解都很有道理,专业知识非常扎实,表达也非常严谨。公诉人和辩护人已经成为我们的偶像。

易诗雨同学说:一到法庭,看到整齐标准的法庭布置,瞬间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不自觉地安静下来。庭审过程中,法官和律师都非常专业,有理有据,客观公正,在说法的同时还有温暖的一面,对犯罪分子和旁听人都有教育启发意义。如公诉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年轻人要珍惜大好青春年华”“有错就改,争取好好改造,早日与家人团聚”等。这次活动更加坚定了我对法律的热爱,立志将来也做一个维护正义守护公平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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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科组及时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和研讨,计划将此类活动常态化,坚持通过课堂的延伸,牢固树立学生的法治观念。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张欣老师也参加了本次活动,她充分肯定了活动的意义,并希望把类似活动延续下去,让“行走的思政课”发挥更大的作用,让更多的学生得到启发。

撰稿:李耀明、杨茹

编辑:杨笛

初审:张宏杰

复审:汪丽丽、梅淑萍

终审:吕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