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奖学金种类:
优秀奖学金、高考中考奖学金。
二、发放对象和范围
1. 优秀奖学金的发放范围为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为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2%;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3%;
2. 高考中考奖学金发放范围为全日制在校生考取世界、国内著名高校或省内、市内著名高中的学生。
三、发放标准
1.优秀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奖学金金额为5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金额为300元人民币。
2. 高考中考奖学金额按高考、中考各设两个等级:
高中:一等奖:每人次奖励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每人次奖励5000元人民币。
初中:一等奖:每人次奖励1000元;二等奖:每人次奖励500元/
四、评选条件
1.学校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令,认真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仪表端庄,尊师爱校,诚实守信,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有刻苦钻研精神,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5)担任学生干部或参加校园志愿者服务,表现突出。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活动,表现突出,有体艺等至少一项特长。
2. 高考中考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高中:
一等奖:被世界十大名校录取,单个考生被多校录取按最高著名学校标准评定;
二等奖:被港澳台及内地名校录取。
说明:名校标准按当年最新的大学排名榜确认;学生为当年应届毕业生。
初中:
一等奖:被华南师范大学附中、省实验中学录取;
二等奖:被东华中学公办班和东莞中学录取并进入全市中考前20名。
六、申领办法
一关于优秀奖学金的申领办法:优秀奖学金由各年级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公示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到学生的交费卡中,没有交费卡,的同学持本人的相关证件到财务处领取。
二关于高考中考奖学金的申领办法
1. 高考中考奖学金由学生凭当年录取通知书填写申报材料,由学生处根据高考中考奖学金的界定,做好统计、汇总工作,汇总结果需在校内公示三天。
2.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版的“东莞外国语学校高考中考奖学金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确认。
3.学生处组织获得高考中考奖学金的学生填写登记表学生处审核确认后交由学校财务处,学校财务处根据上报的学生个人信息将钱打入学生的银行卡内,无银行卡的同学请持本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七、受限条件
1.故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者不予评定学校奖学金。
2.考试违纪者不予评定学校奖学金。
3.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考试课不及格及补考者不予评定学校奖学金。
4.在本学年度内受到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不予评定学校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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